根据《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株职改办〔2020〕3号)文件规定,经评委会对参评对象资格进行复审,确定以下1名参评对象符合相关参评条件,并进入评审程序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天,请社会各界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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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731-28681523、286817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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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:2020年度播音系列中级职称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
株洲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0年12月9日
责任编辑:刘苏宁